20210330第一屆第七次勞資會議紀錄

時間:民國110年03月30日(星期二)14:00-14:45

地點:第一社大2-3教室

勞方代表:秘書處執秘李明真、第一社大主任陳敏勤、鎮港園社大專員黃盛譽、四維長青主任許勇智

資方代表:執行長張金玉、常務理事陳銘彬、常務理事王炳文、理事林豪朗

主席:陳銘彬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記錄:李明真

 

  • 主席致詞:略。

 

  • 報告事項:

(一)上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

第六次勞資會議討論提案及決議執行
提案

序號

討論提案 該次會議決議 後續執行狀況
關於特休補休時數請假單位,提請討論。 通過,110年起特補特休假以半天為單位。 依決議辦理,並於01/30第七次理監事會議核備通過;業務單位實際執行,發現有困難,於本次勞資會議重新提案討論。
關於特補休時數結算期限約定,以到職日前一個月月底,提請討論。 不通過,依現有制度結算期限為到職日前一天。 依決議辦理。
下次會議日期時間,提請討論。 03/30下午2:00。 依決議於今日辦理。

 

(二)勞工動態:本會現職人員全職25人(含職代1人、育嬰假1人),部分工時2人,計時工讀生1人。

 

  • 討論事項

第一案

案  由:關於特休補休時數請假單位,提請討論。(提案單位:秘書處)

 

說  明:上次勞資會議通過補休特休以半天4小時為單位,經業務單位實際執行,發現有困難,於本次勞資會議重新提案討論。

決  議:考慮實際執行困難,同意特休請假單位為4小時;補休請假單位為1小時。

 

第二案

案  由:下次會議日期時間,提請討論。(提案單位:秘書處)

決  議:06/29(二)14:00。

 

 

  • 建議事項〈臨時動議〉:

第一案

案  由:同仁上班遲到列入考核項目,提請討論。

說 明:各業務單位有少數同仁慣性遲到狀況,遲到是一種對工作的態度,也會影響團隊工作文化,若無規範,對當事人沒有警示提醒,同時對沒有遲到的同仁也不公平。

決  議:同意,同仁上班遲到列入考核項目。

1.由主管紀錄同仁上班遲到狀況。

2.遲到可用補休時數扣抵。

3.各業務單位先行討論,以年度計遲到多少次以上,該年該同仁考核成績不得列為甲等以上。

3.列下次提案討論。

 

五、散   會